10月26日,由钦州保税港区海关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钦州保税港区国税局、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等单位联合组成的预验收组,同意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封关围网整改工程通过预验收。
钦州保税港区封关围网整改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四至范围为:东至保税港区黄海路、南至保税港区十二大街及8#泊位、西至钦州港10万吨级进港航道、北至大榄坪第八大街,总面积8.81平方公里。
当天,预验收组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钦州保税港区整改意见的函》的规定和要求,对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封关围网整改工程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预验收组认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封关围网整改工程按要求调整后的8.81平方公里范围的基础和监管设施基本符合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预验收组同意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封关围网整改工程通过预验收。
签约仪式
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副主任覃开宏、王文远,钦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宏群等参加了预验收活动。